高市早苗拒绝限制政治献金意欲何为
程墨 远见世事
2025年10月29日
最近一段时间,有许多读者在微信留言询问我,为何高市早苗无视日本黑金猖獗,拒绝公明党提出的严格限制政治献金的改革主张,导致公明党与自民党分道扬镳?
这是一个我极不愿意回答的问题。实际上,针对美国的选举捐款和日本的政治献金问题,我说过没有上百次,至少也说过几十次,但无奈人微言轻,这些满世界知道的常识,完全被掩没在简体中文网络铺天盖地的谎言中,害我不时出来解释,曾经报销了好几个公众号。
鉴于许多人非常关心这个问题,我平抑自己的情绪,绞尽脑汁地遣词造句,非常小心翼翼地再做一个简单回应,希望能帮大家答疑解惑。
我们先得给“黑金”下一个简单定义。所谓“黑金”就是黑道与金钱勾结,通过收买官员为自己谋取不法利益。按这个定义,在美国、日本这种在野党和媒体拿放大镜挑执政者毛病,且司法不受政府和政党左右的国家,最近几十年来鲜见抓住什么腐败官员,偶尔抓住一个腐败大案,无非某个官员拿了几千美元或2-3万人民币的好处(通常是跟家人出游的差旅费),而且也没帮行贿者办任何事,结果被判了重刑。注意,这样的贪腐大案,在日本、美国十年难得见几次。说日本、美国“黑金”泛滥,我真不知从何而来。这让东南亚那些经常爆出几百万、几千万官场腐败案件的国家情何以堪!
许多人把所谓政治献金污名化,以为这是“黑金”。实际上,西方走邪路国家选举要花钱,包括成立竞选办公室,花钱请义工和临时工作人员,在媒体上花钱做广告,以及举办竞选活动等。参加竞选的官员和议员们又不能贪污受贿,或者把有才华、出身贫寒的人排除在竞选之外,于是就有了政治献金制度——让社会资助有政治抱负的人出来竞选公职。
几乎所有走邪路国家,对政治献金的用途、公开透明度、企业和个人的捐款上限,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,任何不法行为被其他政党或媒体检举揭发,政客就身败名裂,政党支持率会断崖般下跌。比如,政治献金账目不清,接受超过限额的企业和个人捐款,把政治献金用于个人无选举活动无关的开销等,都会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。
高市早苗这次当选自民党总裁后,原执政联盟的公明党与自民党分手,有两个主要原因:一个是高市属于极右翼,在经济政策和安保问题上,与公明党的政见有重大分歧,高市早苗不想迁就,认为强扭的瓜不甜;另一个是公明党希望严格限制政治献金,高市认为这是因噎废食,会断绝有才华的平民政治家出头机会,断然拒绝。在简体中文网络上,这被炒作成高市早苗纵容黑金。
日本的政治献金,由《政治资金规正法》规范。要求政治团体公开单次超过5万日元(约2331元人民币)以上的每一笔个人或企业捐款,并禁止接收外国主体献金;企业和个人年度累计政治捐款总额不得超过150万日元(近7万人民币);接受企业和个人献金,不得做出任何利益上的承诺——无论是明示还是暗示的利益输送。
自民党派阀为了筹集资金,经常举办各种活动收取2万日元的门票,因为金额不超过2万日元,因此不用公开披露;负责推销这些活动门票的是本党议员,通过设定门票销售指标,将超额部分以“回扣”形式返还议员,形成不受监管的秘密资金池。2024年曝光的“安倍派”丑闻显示,该派系五年内通过此类操作转移了总额约5亿日元资金(相当于2331万人民币)。
虽然这不违法,且所有资金用于资助议员的竞选活动,并没有证据落入任何个人腰包,但因为累计金额巨大,且有个别议员账目不清,导致舆论哗然,重创了自民党形象。自民党于是挥刀自宫,解散党内各个派系,以自民党名义募集的政治献金禁止向议员支付回扣——为党募捐是议员的义务。
公明党与国民民主党2025年3月提出《政治献金改革法案》,主张禁止企业向议员个人设立的政治团体捐款,仅允许向政党总部或都道府县支部捐款;设定单一政党年度企业献金上限2000万日元;废除派阀主导的筹款派对制度。其中,大小政党的政治献金年度上限2000万日元,即相当于93万人民币。这点钱只够任何一个政党的中央党部租一个很小的办公室,议员们的竞选活动经费基本归零,请义工都得自己花钱。
公明党这个看上去非常廉洁的制度设计,其实摆明了是让平民政治家无缘政治,只有那些愿意玩政治的富豪,才有能力自掏腰包出来竞选,自己贴钱争取为人民服务的机会——从此日本的民选官员,从议员到各地行政长官,清一色有钱人出身。这样真能实现社会公平、进步吗?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
我相信所有走邪路国家的主流民意,都不支持禁止政治献金的做法——为人民服务不能只是少数富人的特权,断了平民政治家的念想。这也是无论简体中文网络上如何炒作高市早苗各种不堪,但她依然拥有74%超高民意支持率的原因。
我不知道上面通俗易懂的文字,有多少人真正能读懂,但我确实只能说到这个程度,再看不懂我也无能为力了。
反复修改,死了许多脑细胞,删除了一切可能犯忌的表述,才写成这篇自己觉得基本满意的短文。如果您觉得我说得有道理,确实做到了帮助你释疑解惑,在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,请赞助我买一杯咖啡。